2017安全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編號No: RX17-DWP-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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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太湖縣和安氣體有限公司工業氣體充裝設施建設項目安全技術意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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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評價對象:太湖縣和安氣體有限公司工業氣體充裝設施建設項目的安全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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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型:安全技術意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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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太湖縣和安氣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7日,地址位于太湖縣晉熙鎮新花路(S211省道)垃圾場路西側,占地面積4720㎡,擬從事氧氣、氮氣、氬氣、液體二氧化碳的充裝銷售,及乙炔、丙烷儲存、經營業務。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何育斌,注冊資金500萬元,經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3月30日,太湖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了《關于太湖縣和安氣體有限公司工業氣體充裝設施建設項目備案的通知》,同意該項目備案;2015年7月13日,太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具了該項目《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因此,該項目符合當地政府區域規劃的要求。 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第70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5號)、《關于貫徹實施<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意見》(皖安監三〔2012〕34號)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進行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相關許可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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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 |
項目組長 |
羅安平 |
評價人員 及任務 |
祁冬東(收集資料、現場勘查、整改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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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兵(現場勘查、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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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王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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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彭儒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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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孫紅敏(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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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周飛(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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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17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