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安慶市曙光軍工有機玻璃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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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慶市大觀區腈北路47號 |
聯系人 |
王林 |
項目名稱 |
改造升級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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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安慶市曙光軍工有機玻璃有限責任公司是安徽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林,注冊資本叁佰萬圓整,地址位于安慶市華中東路80號,主要產品有滌綸增強丙烯酸聚酯板材、初教六飛機艙罩、有機玻璃制品、PE袋。 安慶市曙光軍工有機玻璃有限責任公司因廠區位置處于城市規劃調整區域內,需將現有的生產線整體搬遷至安徽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腈北路47號廠區。2019年8月委托安徽實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編著《安慶市曙光軍工有機玻璃有限責任公司改造升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2020年4月9日取得安慶市大觀區經信局項目備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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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 專業人員名單 |
羅安平、劉根、楊卿 |
時間 |
2019.3.01- 2019.3.07 |
企業陪同人員 |
張鵬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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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粉塵、噪聲、高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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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1)安慶市曙光軍工有機玻璃有限責任公司改造升級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①化學因素: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其他粉塵等;②物理因素:噪聲、高溫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規定,擬建項目屬于第二類第二十四項(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確定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 (2)擬建項目的選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輔助用室等方面,在確保落實,并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3)擬建項目的總體布局、建筑衛生學基本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4)建設項目擬采取了防塵、防毒、防噪聲等措施,在確保落實,并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可有效控制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5)建設項目擬采取的應急救援情況、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措施、職業衛生專項經費概算等確保落實,并吸收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后,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綜上所述,安慶市曙光軍工有機玻璃有限責任公司如認真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與建議,在后期設計、施工和日常管理中加以落實,制定并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確保試運行和正式投產后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行,則安慶市曙光軍工有機玻璃有限責任公司改造升級項目建成后,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1)本項目應在設計、施工、生產時,認真落實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對所提出的衛生工程設計及防護措施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產時加強維護管理,保證其正常運行和有效性。 (2)本項目如涉及外協單位,應對外協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能力進行評估確定,對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體系、應急救援措施、警示標識、個體防護用品等進行考察,不得委托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能力的單位。如企業聘用臨時工作作業,應同時加強對臨時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為其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安排職業健康檢查(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應當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0號)的要求,形成書面預評價報告備查,應編制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并組織外單位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查,并形成審查意見。 (4)建設單位在出具本報告后,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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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同意通過該《預評價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