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全評價報告
聯環藥業(安慶)有限公司原料藥及制劑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安全條件評價報告(評價報告編號No:皖安評20210800081)
評價報告編號No:皖安評202108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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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聯環藥業(安慶)有限公司原料藥及制劑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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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評價對象:聯環藥業(安慶)有限公司原料藥及制劑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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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型:全條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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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聯環藥業(安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環(安慶)”)成立于2020年9月29日,與普林斯(安慶)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由安慶三喜醫藥化工有限公司更名而來)同屬于江蘇聯環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潘和平,注冊資本叁仟萬元人民幣,地址位于安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一家從事原料藥和制劑生產、銷售的企業。該企業行業類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醫藥制造業C27”,所生產的產品屬于《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中第2.0.1條文說明中《表1精細化工產品分類》及《表2精細化工產品分類舉例》中的醫藥類(序號15)。 聯環藥業(安慶)有限公司擬租賃普林斯(安慶)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廠區西南角土地新建原料藥車間(甲類)、精烘包車間(甲類)、制劑車間(丙類)、埋地罐區三(甲類)、甲類庫三(甲類)、甲類庫四(甲類)、丙類庫三(丙類)、輔助用房二(丁類)、動力中心三(丁類)、循環水池四、控制室(丁類)、制藥綜合樓和部分配套公用設施用于原料藥及制劑項目工業化生產。2021年10月18日,安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出具了本項目《備案表》。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辨識,本項目生產的8個產品和1個副產品均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但另一副產品(26.8%鹽酸)和生產工藝過程中涉及的回收套用的7種溶劑(二氯甲烷、甲苯、乙醇、四氫呋喃、甲醇、乙酸正丁酯、和異丙醇)均屬于危險化學品,因此,本項目屬于新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本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21]第88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2013年修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安監總局令第45號,2015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進行安全條件評價。 2020年10月19日,受聯環藥業(安慶)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擔本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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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 |
項目組長 |
陳明廣(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評價人員 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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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德(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收集資料、現場勘查、整改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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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冬東(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收集資料、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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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飛(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收集資料、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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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晨(安全評價師) (現場勘查、整改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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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陳明廣(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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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羅安平(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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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田莉娟(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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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趙明(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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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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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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