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
安徽艾立德制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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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慶市高新區皇冠路8號 |
聯系人 |
石紅 |
項目名稱 |
安徽艾立德制藥有限公司外用制劑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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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企業名稱:安徽艾立德制藥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外用制劑建設項目 類 型: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性質:新建 項目位置:安慶市高新區皇冠路8號 負責人:陸平波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5日 項目投資:2038萬元 建設規模:160萬支/年氨苯砜凝膠生產線、320萬支/年克立硼羅軟膏生產線、320萬支/年洛索洛芬鈉凝膠生產線、800萬支/年乳酸避孕凝膠生產線 行業類別及代碼:化學藥品制劑制造C2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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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員 名單 |
劉根、盧昭志 |
時間 |
2022.4.7 |
企業陪同人員 |
石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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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羥苯甲酯粉塵、氨苯砜粉塵、乙二胺四乙酸鈣二鈉粉塵、乙二胺四乙酸鈣二鈉粉塵、羥丙甲纖維素粉塵、酒石酸鉀粉塵、海藻酸粉塵、檸檬酸粉塵、黃原膠粉塵、氫氧化鈉、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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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1)安徽艾立德制藥有限公司外用制劑建設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①化學因素:羥苯甲酯粉塵、氨苯砜粉塵、乙二胺四乙酸鈣二鈉粉塵、羥丙甲纖維素粉塵、酒石酸鉀粉塵、海藻酸粉塵、檸檬酸粉塵、黃原膠粉塵、氫氧化鈉;②物理因素:噪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規定,擬建項目屬于“二十四、醫藥制造業 27”之下的“47、化學藥品制劑制造 272”行中的“僅化學藥品制劑制造”類,確定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 (2)擬建項目的選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輔助用室等方面,在確保落實,并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3)擬建項目的總體布局、建筑衛生學基本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4)擬建項目擬采取了防塵、防噪聲等措施,在確保落實,并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可有效控制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5)擬建項目擬采取的應急救援情況、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措施、職業衛生專項經費概算等確保落實,并吸收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后,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綜上所述,安徽艾立德制藥有限公司如認真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與建議,在后期設計、施工和日常管理中加以落實,制定并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確保試運行和正式投產后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行,則安徽艾立德制藥有限公司外用制劑建設項目建成后,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1)本項目應在設計、施工、生產時,認真落實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對所提出的衛生工程設計及防護措施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產時加強維護管理,保證其正常運行和有效性。 (2)本項目涉及外協單位,應對外協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能力進行評估確定,對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體系、應急救援措施、警示標識、個體防護用品等進行考察,不得委托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能力的單位。如企業聘用臨時工作作業,應同時加強對臨時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為其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安排職業健康檢查(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建設單位在出具本報告后,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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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同意報告通過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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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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