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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賽利斯(合肥)有限公司年產400噸鋰離子電池硅負極材料建設項目(一階段)安全驗收評價 (報告編號:RX23-GP-133)
評 價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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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名稱 |
博賽利斯(合肥)有限公司年產400噸鋰離子電池硅負極材料建設項目(一階段)安全驗收評價 (報告編號:RX23-GP-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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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 |
機械行業中的電子專用材料制造 |
評價類型 |
安全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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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安徽合肥廬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環湖南路與樂橋路交叉路口北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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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博賽利斯(合肥)有限公司原名安普瑞斯(合肥)有限公司,因公司發展需要,于2022年10月21日辦理了公司名稱變更。博賽利斯(合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2日,注冊資本壹億圓整,注冊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高新區環湖南路88號,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岑,公司經營范圍:一般項目:電子專用材料研發;電子專用材料制造;電子專用材料銷售;新材料技術研發;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新興能源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電子元器件制造;電子元器件批發;電子產品銷售;電池制造;電池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進出口代理;軟件開發;會議及展覽服務;企業管理咨詢;電器輔件制造(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博賽利斯(合肥)有限公司在安徽合肥廬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租賃廬江高新普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廠房及配套的輔助設施投資建設《年產400噸鋰離子電池硅負極材料建設項目》,項目占地約60畝,為新建項目,分兩階段建設,并于2022年4月1日經廬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同意(備案號:2204-340124-04-01-670727)。 本項目屬于《年產400噸鋰離子電池硅負極材料建設項目(一階段)》,建設內容包含:1#廠房1棟,布置2條鋰離子電池硅負極材料生產線(即1#生產線、2#生產線,其中2#生產線位于1#廠房的預留區域,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及配套的生產設施;研發實驗樓1棟;1#倉庫1座;2#倉庫1座;3#倉庫1座;乙炔供氣間1座;動力站1座;氮氬罐區1座;門衛室1座以及消防水池、事故水池、供電、供排水等公用輔助設施。本項目已完成前期的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分析、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設備安裝調試等各階段,辦理了備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審批手續。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2019年版)、《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修訂<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試行)>的通知》(應急廳〔2019〕17號),本項目屬于機械行業中的電子專用材料制造(C3985)。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辨識,本項目生產過程使用的乙炔、天然氣、氫化鋁鋰、氫氧化鋰、氫化鋰、氮氣、氬氣、無水乙醇以及實驗用的硝酸、鹽酸、氫氟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濃硫酸、無水乙醇、金屬鋰、氮氣、氬氣、氦氣、氧氣等屬于危險化學品。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項目不屬于化工企業且涉及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量未達到《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 版)》規定的量,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項目位于安徽合肥廬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環湖南路與樂橋路交叉路口北側,其東側為安徽省廬偉鋁業有限公司廠房(丙類),南側為國投安徽城市資源循環利用有限公司廠房(丁類),西側為未建設用地,北面為未建設用地。周邊500m范圍內無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區域,無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館等公共場所,無水廠及其它重要民用、軍事設施。項目周邊環境良好,道路設施完善,外部協作條件較好。 整個廠區可分為辦公區、生產區、儲存區和輔助區。 辦公區:位于廠區南側,包括研發實驗樓1棟,地上四層,地下一層。一層依次布置消防控制室、實驗室;二至四層布置會議室、辦公室等行政辦公區域。地下一層布置泵房和消防水池。 生產區:包括1#廠房1棟和乙炔供氣間。1#廠房位于廠區西側中部,布置2條年產400噸鋰離子電池硅負極材料生產線。 根據生產工藝流程,1#生產線按照爆炸危險區域和非爆炸危險區域布置,爆炸危險區域布置有P2(碳包覆)、P3(鋰鹽破碎混合)、P4(混合物熱處理)、P6(振動干燥、壓濾等)等工序;非爆炸危險區域布置有P1(破碎)、P5(清洗、過濾)、P7(深度干燥)、P8(批混、過篩、除磁、打包)等工序。 乙炔供氣間位于廠區中部,布置乙炔瓶組、天然氣及汽化裝置,為生產提供原料用氣。 儲存區:包括1#倉庫、2#倉庫、3#倉庫和氮氬罐區。1#倉庫位于廠區北側,用于丙類原輔材料、產品、半成品及副產品的儲存。2#倉庫位于廠區東側中部,用于甲類1、2、5、6項物質的儲存,倉庫內部采用防火墻分隔為乙炔氣瓶儲存間、乙炔氣瓶空瓶儲存間、乙醇空瓶間、乙醇實瓶間、實驗用化學品儲存間、危廢間等不同的儲存區域。3#倉庫位于廠區東側,用于甲類3、4項物質的儲存,倉庫內部采用防火墻分隔為氫化鋁鋰、氫氧化鋰、氫化鋰、金屬鋰等物質儲存間及危廢間。氮氬罐區位于廠區北側中部,布置1只52.64m3液氮罐、1只50m3液氬罐、1只10m3液氬緩沖罐,配套布置了汽化器等裝置。 輔助區:包括位于1#廠房東側的動力站、位于廠區南側的門衛室1、位于廠區中部和東側的移動崗亭、位于研發實驗樓地下一層的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容積為1210m3)、位于廠區東南角的事故池(容積為250m3)和雨水池(容積為960m3)。 廠區設兩個出入口,分別位于樂橋路和環湖南路,環湖南路為人流出入口,樂橋路為物流出入口,人流、物流分開布置。廠內設環形道路,可兼做消防車道,道路路寬不小于15米,主要道路轉彎半徑不小于9米,可以滿足消防及其他車輛出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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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田莉娟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施 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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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 |
職業資格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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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張秀娟 |
組長 |
S01103200011019200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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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報告編制人) |
郭新姣 |
組員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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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超 |
組員 |
S01103200011019200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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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微微 |
組員 |
S0110320001102020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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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穎 |
組員 |
1800000000300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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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胡 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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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開展評價人員 |
張秀娟、方新超、胡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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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審情況 |
2023年11月16日通過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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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1)本項目選址合理,符合規劃要求,自然條件及協作條件良好,與周邊建構筑物的距離均符合要求。 (2)本項目功能分布、防火分區設置合理、規范,各建構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均符合要求。 (3)本項目不構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重大火災隱患,項目工藝、設備自動化程度較高,生產技術先進、可靠,主要生產裝置、設備設施不屬于落后或淘汰類,運行良好,能匹配生產能力。 (4)本項目屬于機械行業中的電子專用材料制造,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發改委令第29號,發改委令第49號令修訂),中的鼓勵類,符合國家及當地產業規劃。 (5)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6)本項目供配電、供排水、供氣、防雷接地設施、消防、監控系統、三廢處理等公用輔助工程齊全,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7)博賽利斯(合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規范,編制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程;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均已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能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事故應急演練;項目的法定設施按期進行了檢測且在有效期內,安全管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綜上所述,博賽利斯(合肥)有限公司年產400噸鋰離子電池硅負極材料建設項目(一階段)已具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21〕第88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安監總局令第36號,2015年修訂)、《國家安監總局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等四部規章的決定》(原安監總局令〔2015〕第77號)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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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開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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