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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澮铚公共服務發展有限公司水資源分質結晶綜合利用項目(水資源分質結晶提標改造單元)安全驗收評價 (報告編號:RX24-GP-079)
評 價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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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名稱 |
淮北市澮铚公共服務發展有限公司水資源分質結晶綜合利用項目(水資源分質結晶提標改造單元)安全驗收評價 (報告編號:RX24-GP-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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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 |
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中的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 |
評價類型 |
安全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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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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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淮北市澮铚公共服務發展有限公司是安徽相潤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安徽相潤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前身為安徽臨渙工業園循環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是淮北市國有獨資公司,由淮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與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員會共同管理。2013年11月,經淮北市委、市政府批準成立安徽臨渙工業園循環經濟發展有限公司。2022年6月,根據(淮國資企改〔2022〕16號)文件精神重組成立安徽相潤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安徽臨渙工業園循環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資產全部變更到安徽相潤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名下。2022年7月18日,淮北市澮铚公共服務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張天陽,注冊地址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煤化工基地企業孵化器150號,注冊資本貳拾億圓整,負責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中路污水處理廠以及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中路濃鹽水處理廠運營、管理。 為支撐煤化工產業快速發展,進一步提升基地基礎設施建設,安徽臨渙工業園循環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投資建設水資源分質結晶綜合利用項目,項目分為四部分:園區污水處理廠并購、污水處理廠設施改造、污水處理廠擴建以及水資源分質結晶提標改造,并辦理了項目備案。 本項目為水資源分質結晶綜合利用項目水資源分質結晶提標改造單元,屬于擴建項目,擴建內容包含:①新增水資源分質結晶裝置,建設10000m3應急系統、4000m3/d(含預留1000m3/d 膜)預處理系統、配套 60t/h 蒸發分質結晶系統;②新增高濃鹽水處理裝置,用于處理中利電廠脫硫廢水(處理能力為20m3/h)、焦化一/二期納濾及RO反滲透廢水產水(反滲透廢水處理能力為 18m3/h、納濾廢水處理能力為14m3/h)。項目建有綜合樓、蒸發預處理車間、蒸發結晶車間、鹽品倉庫、高濃鹽水車間、綜合倉庫、臭氧車間、室外水罐及設備等建構筑物。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關于修改<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涉及柴油部分內容的通知>》(應急廳函〔2022〕300號)辨識,項目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鹽酸、次氯酸鈉、亞硫酸氫鈉、氫氧化鈉、雙氧水、液氧、濃硫酸、柴油電動泵組使用的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其中鹽酸、濃硫酸屬于易制毒化學品,雙氧水屬于易制爆化學品。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項目位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中路與淮嵐路交叉口東北側,項目東側為園區道路及威士頓新材料公司(鋰電池正極材料項目建設用地),南側依次為淮嵐路及中利電廠,西側依次為澮铚公司濃鹽水廠一期工程、淮中路及安徽晶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側為基地北路,路對面為規劃用地。項目周邊環境良好,道路設施完善,外部協作條件較好。 項目廠區分為辦公生活區、生產區、儲存區和輔助區。 辦公生活區:包括位于廠區西北側的綜合樓,主要為人員辦公。 生產區:包括位于廠區東北側的蒸發結晶預處理車間、位于廠區東側中部蒸發結晶車間、位于廠區南側中部的高濃鹽水車間、位于廠區室外水罐及設備區南側的臭氧間。 儲存區:包括位于廠區北側中部的綜合倉庫、位于廠區中部東側的雜鹽倉庫,其中綜合倉庫自西向東依次布置物料暫存間、預留暫存間及檢維修倉庫(用于存放備品備件,檢維修作業為外包作業)。 輔助區:包括位于廠區中部的室外水罐及設備區、位于廠區南側中部的事故應急水池及消防水池、位于蒸發結晶車間東側的鹽類應急罐區、位于臭氧車間南側的配電房、位于蒸發結晶預處理車間東側配電房、位于蒸發結晶車間北側的配電房、位于高濃鹽水車間東側的配電房。室外水罐及設備區自北向南依次布置回用水罐、應急水罐、調節水罐、鹽和硝備用罐、鹽和硝進料罐、臭氧反應器、集水坑、事故應急池和消防水池。 項目廠內道路呈環形布置,采用水泥路面,路況良好,道路路寬均不小于4米。廠區設兩個出入口,均位于淮中路,人流、物流分開設置,可以滿足消防、車輛運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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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田莉娟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施 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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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 |
職業資格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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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張秀娟 |
組長 |
S01103200011019200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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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報告編制人) |
胡 濤 |
組員 |
S011032000110192001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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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姣 |
組員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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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超 |
組員 |
S01103200011019200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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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微微 |
組員 |
S0110320001102020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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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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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開展評價人員 |
張秀娟、郭新姣、胡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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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審情況 |
2024年7月4日通過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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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1)本項目選址合理,符合規劃要求,自然條件及協作條件良好,與周邊建構筑物的距離均符合要求。 (2)本項目功能分布、防火分區設置合理、規范,各建構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均符合要求。 (3)本項目不構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重大火災隱患,項目工藝、設備自動化程度較高,生產技術先進、可靠,主要生產裝置、設備設施不屬于落后或淘汰類,運行良好,能匹配生產能力。 (4)本項目屬于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中的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發改委令〔2023〕第7號)中的鼓勵類,符合國家及當地產業規劃。 (5)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6)本項目供配電、供排水、供氣、防雷接地設施、消防、監控系統等公用輔助工程齊全,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7)企業已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規范,編制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程;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均已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能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事故應急演練;項目的法定設施按期進行了檢測且在有效期內,安全管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綜上所述,淮北市澮铚公共服務發展有限公司水資源分質結晶綜合利用項目(水資源分質結晶提標改造單元)已具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21〕第88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安監總局令第36號,2015年修訂)、《國家安監總局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等四部規章的決定》(原安監總局令〔2015〕第77號)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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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開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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