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職業衛生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用人單位 |
安徽省金陵塑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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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慶市懷寧縣工業園稼先北路 |
聯系人 |
汪 15955690305 |
企業簡介 |
用人單位:安徽省金陵塑業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慶市懷寧縣工業園稼先北路 行業類型:塑料絲、繩及編織品制造 生產產品及產量:編織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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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韓曙、陳樂、余毅、盧昭志 |
時間 |
調查:2024年5月13日 檢測:2024年5月14日 |
企業陪同人員 |
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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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粉塵、甲苯、甲醇、異丙醇、乙酸乙酯、正丁醇、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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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本次對用人單位生產作業場所空氣中聚乙烯粉塵進行檢測,共設3個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規定的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對用人單位生產作業場所空氣中甲苯進行檢測,共設2個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規定的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3)本次對用人單位生產作業場所空氣中甲醇進行檢測,共設2個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規定的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4)本次對用人單位生產作業場所空氣中異丙醇進行檢測,共設2個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規定的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5)本次對用人單位生產作業場所空氣中正丁醇進行檢測,共設2個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規定的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6)本次對用人單位生產作業場所空氣中乙酸乙酯進行檢測,共設2個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規定的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7)本次對噪聲進行檢測,共設11個崗位,其中拌料、破碎、造粒、拉絲、圓織、覆膜和裁袋崗位40小時等效聲級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聲接觸限值的要求。 拌料、破碎、造粒、拉絲、圓織、覆膜和裁袋崗位噪聲超標原因分析: 拌料、破碎、造粒、拉絲、圓織、覆膜和裁袋設備固有噪聲較大,設備布置密集,且人員接觸時間過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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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1)應調整拌料、破碎、造粒、拉絲、圓織、覆膜和裁袋崗位人員的作業時間,督促其佩戴防噪聲耳塞。應按《護聽器的選擇指南》(GB/T 23466-2009)的要求,同時建議各高噪聲區域增加隔音措施,使其相對獨立。 2)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4)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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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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