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職業衛生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用人單位 |
安懷寧縣江鎮齊明蒸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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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慶市懷寧縣江鎮鎮工業園 |
聯系人 |
詹工 18755645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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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簡介 |
用人單位:懷寧縣江鎮齊明蒸籠有限公司 地 址:安慶市懷寧縣江鎮鎮工業園 行業類型:竹制品制造 生產產品及產量:年產21.5萬只蒸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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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陳樂、汪炎芬、韓曙、余毅、董玉軒 |
時間 |
調查:2024年8月15日 檢測:2024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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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陪同人員 |
詹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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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木粉塵、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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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參照《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標準,作業區域化學有害物質(或粉塵)短時(或峰)接觸濃度均符合要求,本次檢測各崗位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要求。 2)參照《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標準,本次檢測撞擊工、開片工、拉絲工、竹片切割工、竹片刨工、水磨工、鋸籠格子工、籠口打磨工崗位8小時噪聲等效聲級強度均不符合要求。噪聲超標原因分析:1、設備與機械因素:當前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較大。2、工作環境與布局問題(1)機器設備布局密集,噪聲疊加嚴重;(2)隔音措施不到位,噪聲作業區與非噪聲作業區未有效分隔。3、工時管理:員工接噪時間過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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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1、建議定期維護保養設備,降低生產設備運行時噪聲;增設隔音罩,隔離噪聲作業區與非噪聲作業區,有效降低噪聲疊加;適當調整噪聲作業崗位工作時間。 2、繼續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要求,督促員工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3、繼續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的要求,更新本年度定期檢測數據并加強現場警示標識、公告欄的日常維護。 4、繼續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作。 5、繼續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及保證檔案內容的連續性。 6、繼續加強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 7、繼續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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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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